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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
关于刘奋志等同志职务任免及工作调整的通知
局各科室、执法大队、监测站、信息中心、水头分局:
因工作需要,经局分党组研究,决定对刘奋志等同志进行职务任免和岗位调整,现将人员调整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职务调整
刘奋志同志任督察科科长;
黄鸿华同志任大气与土壤环境科科长;
张文默同志任水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;
陈兴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室主任;
戴三瑜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;
陈志堂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;
李鹏川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;
邢吉学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;
许捷生同志任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;
李东阳同志任水头分局副局长;
陈继欣同志任大气与土壤环境科副科长;
以上同志原有职务自然免去。
林伟达同志兼任党建室主任;
免去吴友庆同志原污防科科长职务;
免去郑海腾同志原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督查室主任职务;
免去刘加林同志原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;
免去黄伟毅同志原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。
二、有关人员工作调整
吴幼治同志调至办公室工作;
陈桂灵同志调至党建室工作(配合做好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);
林少霞同志、尤豆粒同志调至督察科工作;
陈淼森同志、尤小娥同志调至行政审核审批科工作;
吴友庆同志、陈丽雯同志、黄秀令同志调至大气与土壤环境科工作,庄晓峰同志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;
陈志强同志、戴伟明同志、陈海燕同志、陈燕玉同志、卓华生同志(借调南安市河长办)调至水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科工作;
陈栋梁同志、林金表同志(借调南安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)、庄正祥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室工作;
庄春福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应急信访室工作;
吴国彬同志、潘海龙同志、黄越勇同志、洪华生同志、洪诗剑同志、陈琪瑞同志、苏景花同志、刘苑萍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工作;
黄文龙同志、张金山同志、潘泽鑫同志、苏妍捷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工作;
刘吉成同志、洪银镇同志、黄鸿扬同志、陈雅婷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工作;
刘加林同志、叶伟尧同志、林家泽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工作;
李志坤同志、吴志荣同志(借调省环境监察总队)、黄跃宗同志、郑海腾同志、陈莉芳同志调至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工作;
黄伟毅同志、陈信苗同志、赵志东同志、李学评同志、傅竞雄同志调至水头分局工作;
林荣榜同志、黄丽春同志、黄博君同志(兼督察科工作)、黄逸鹏同志调至环境监测站工作。
中共泉州市南安市生态环境局分党组
2021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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