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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
为进一步优化水头镇区道路交通组织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1年2月25日零时起,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抓拍覆盖道路范围和时段
(一)厦盛路
(二)建材街
(三)鑫顺街
(四)鑫盛街
(五)福兴街
(六)桥盛街
(七)福兴北街
(八)奎峰南路
(九)奎峰北路
以上道路执行24小时自动抓拍,临时停车不得超过5分钟,除停车泊位以外,道路及两侧禁止停车。
二、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
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的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、观看电视、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特此通告。
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2月20日
——————— end ——————— 来源:南安交警微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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