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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获悉,自1月21日起,将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(简称“新办纳税人”)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。
据了解,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。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,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。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,纳税人可以实现“即领即用”。
此外,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、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,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、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,电子专票交付的速度更快,有利于加快交易的结算速度,缩短回款周期。同时,电子专票打破了存储发票的空间限制,降低了人工管理成本及丢失损毁风险;在纳税人更便捷地获取数字化票面信息的同时,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能够得到有效提高。
“从去年的数据来看,南安新办纳税人达1万户。”南安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,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,税务局将针对新办纳税人和首次接受电子专票的纳税人,利用“一户式”信息归集机制,精准靶向推送电子专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指引;同时,线下实施“首票服务制”,第一时间开展“一对一”“面对面”“点对点”宣传培训辅导,确保工作流与发票流同频同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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