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微信登录

微信扫一扫,快速登录

搜索

增值税专用发票21日起电子化

0
回复
842
查看
[复制链接]

143

主题

8

回帖

173

积分

超级版主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173
2021-1-7 16:08:15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2.jpg
    昨日,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获悉,自1月21日起,将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(简称“新办纳税人”)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。


    据了解,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。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,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。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,纳税人可以实现“即领即用”。


    此外,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、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,与纸质专票现场交付、邮寄交付等方式相比,电子专票交付的速度更快,有利于加快交易的结算速度,缩短回款周期。同时,电子专票打破了存储发票的空间限制,降低了人工管理成本及丢失损毁风险;在纳税人更便捷地获取数字化票面信息的同时,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能够得到有效提高。


    “从去年的数据来看,南安新办纳税人达1万户。”南安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,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,税务局将针对新办纳税人和首次接受电子专票的纳税人,利用“一户式”信息归集机制,精准靶向推送电子专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指引;同时,线下实施“首票服务制”,第一时间开展“一对一”“面对面”“点对点”宣传培训辅导,确保工作流与发票流同频同步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