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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2万!仑苍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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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25 08:11:31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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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进入冬季以来,国内多地先后发生疫情,为严防疫情输入,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构建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严密防线,按照上级指挥部统一部署,在疫情防控期间,对举报我镇境外偷(私)渡入南人员、中高风险地区返南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医学观察的予以重奖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举报奖励范围


      1.境外偷(私)渡入南人员。
      2.从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,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;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乡镇、村居(社区)登记并刻意隐瞒、谎报病情、旅居史、密切接触人员相关信息的;未按照要求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;其他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。

举报方式


(一)非法入境:

24小时举报电话:

仑苍派出所:0595-86185110


(二)中高风险地区未按要求落实医学观察措施:

举报电话:

仑苍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
86181001

      
      举报人进行举报,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,并提供被举报行为的具体情形(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、行为发生时间、地点及具体的违法行为),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供。

奖励方式


      (一)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,举报非法入境奖2万,中高风险地区未按要求落实医学观察措施5000元。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,奖励最先举报人。
      (二)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恶意举报、诬陷他人的行为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威胁、报复举报人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
仑苍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

2021年1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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